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管理混乱 苏州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惹纠纷

发布时间:2018-05-21 17:25:5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璩介力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市民居先生在石路步行街附近的人行道上停放电动车时,被收费人员索要一元钱停车费,居先生不愿给。不料对方不依不饶,不让居先生离开。居先生说,前不久姑苏晚报刚报道过人行道

  近日,市民居先生在石路步行街附近的人行道上停放电动车时,被收费人员索要一元钱停车费,居先生不愿给。不料对方不依不饶,不让居先生离开。居先生说,前不久姑苏晚报刚报道过人行道停放非机动车是不收费的,为何还有人收费?该收费人员提供不出发票,停车点附近也没有相关价格公示牌。

  现场:收费员不依不饶警方到场调解

  当天下午,居先生刚锁上电动车准备离开,被一名戴红色帽子,穿红色上衣的中年妇女索要一块钱停车费。居先生记得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人行道上停电动车不收费的报道,他很疑惑为什么这里还要收!居先生不愿意给,往远处走去。没想到红衣女子边喊边跑,上前拦住了居先生的去路,并拉高了嗓门喊:“你这人怎么这样!这里就是要收费的。”红衣女子不依不饶,周围渐渐有了不少围观者,于是居先生选择了报警。

  居先生和警方工作人员说,红衣女子拿不出发票,只有一张手写的工作证,周围也没有停车费的公示牌。居先生问红衣女子属于哪个公司的,她说:“没有公司。”出警的警务人员表示,停车收费问题并不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建议居先生向物价部门投诉。针对收费员不让居先生离开这一情节,警方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收费员称不要这钱了。

  昨天,记者找到了这名收费员,她表示确实发生过这件事。她说,自己在石路地区收了20多年的停车费,常会遇到不愿意给的车主。她看车主的态度,“如果不是很强硬,就会盯着要;如果车主很凶,我也不敢怎么样”。

  调查:私自收费是个人行为

  这位收费员向记者出示了她的工作证。她姓孙,职务为车管员,单位一栏里写着:苏州市金阊区添益车辆寄存服务部。她说,这张证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了。原先她是添益的员工,交给公司一笔押金,到石路收停车费。以前她每个月上交800块钱,剩下的是自己的收入。可前几年,公司突然没了,押金要不回来。她就继续在这里收费。除了停车费收入外,她还会带一些雨伞之类的小物件在人行道上售卖。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息,苏州市金阊区添益车辆寄存服务部经营场所为彩香二村地下中心车库,并非石路地区。添益车辆寄存服务部经营人单先生表示,石路地区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业务,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停止了。“政府停止相关审批后,我们就不再收费了,现在石路地区的收费行为,全是那些人的个人行为。”单先生说。

  于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止审批的公告 》显示,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于2016年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行政许可事项中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再进行审批,即不再向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企业发放《苏州市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准停证》。2016年前所审批的“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最迟于2016年7月14日已全部到期。

  据其后所附的名单显示,苏州市金阊区添益车辆寄存服务部所管理的石路地区14处非机动车停放点均已到期,其中包括居先生所停放的“石路亚细亚东”地区。据苏州市道路停车管理所稽查科科长汪剑明介绍,本着还路于民的原则,目前市区主干道两边的人行道市民停放非机动车都不收费。

  疑惑:非机动车停放乱收费到底谁来管?

  该明确的早已明确,但关于石路地区违规收非机动车停车费的投诉仍不时出现。今年4月1日,网友“洛天依”说:“我记得之前有不少人在这里投诉过石路地区停放非机动车违章收费。就在刚才,我在石路天虹门口停电动车,围上两名收费人员要收1块钱停车费。我让他们出示收费证。他们扭扭捏捏不肯给,叫我赶紧走,不要妨碍他们收其他车的钱。我就想问问这个违法收费的行为归哪个部门管?竟然屡禁不止,还在公然乱收费!”

  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对该帖子进行了回复:“此处原先由苏州市金阊区添益车辆寄存服务部进行收费管理,现已停止收费。您如再次碰到此类个人私自收费的情况,可拒付并打电话报警处理。”

  记者致电苏州市物价部门12358价格投诉热线。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只监管正规经营单位。“石路地区非机动车收费属于非法经营,并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12358客服建议记者向城管和公安部门反映。客服说:“人行道上非法经营属于城管管的,而从事非法经营具体的个人,应该由公安来管。”

  记者接着向姑苏区城管接警中心热线65831110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对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也不是城管的管辖范围。“违规收费是公安管的,如果是多收费了,那是物价管的。”该热线值班长表示,他们会对上述红衣女子售卖雨伞的行为进行查处,但违规收停车费,他们也无法管理。

  对此,居先生表示,报警确实能挽回自己一块钱的损失,但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很多人不会为了一块钱去报警。“这或许就是为何这些收费人员能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让居先生想不通的是,对于这样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究竟该由哪个职能部门来管理?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