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前四月无锡涉行人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4.92%

发布时间:2018-05-18 17:23:4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念楼  |   责任编辑:许蓉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往往最大,但不少交通事故存在行人违法的因素。昨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4月,全市涉及行人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共208起,死亡59人,受伤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往往最大,但不少交通事故存在行人违法的因素。昨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4月,全市涉及行人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共208起,死亡59人,受伤18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4.92%、11.32%(死亡人数增加6人)、15.09%,已认定责任的死亡事故中,六成以上事故行人负有责任。

  老人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据交警统计,造成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江阴和宜兴地区数量较多。其中江阴死亡20人,占33.90%;宜兴17人,占28.81%; 锡山区6人,占10.17%;滨湖区、新吴区各5人,各占8.47%;惠山区3人,占5.08%;另有高速公路3人,占5.08%。值得注意的是,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死亡事故近几年呈多发趋势。死亡的59人中,60岁以上的36人,占61.02%,其中65岁以上25人,占42.37%。交警分析,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会有视力、听力方面的问题,且身体反应迟缓,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对机动车行驶速度及交通环境的判断不准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甚至致死的几率较高。且对老年人来说,现在的汽车保有量和整个交通环境,与他们年轻时比已发生很大变化,如果交通意识淡薄,仍用以前的习惯出行,容易出事故。

  近八成事故发生在路段上

  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路段。据统计,路段发生的涉及行人交通事故有164起,死亡45人,受伤143人,分别占行人交通事故的78.85%、76.27%、78.14%。从交警支队事故科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点主要分路段和路口,大部分事故发生在路段,意味着行人可能有交通违法行为,比如横穿马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

  4月16日起,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城市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严管行动,前期曝光了一些行人闯红灯和不走人行道的行为。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进入机动车道在车流中等车、翻越隔离护栏、进入城市快速路步行、追车拦车、边看手机边走路,这些是常见的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其中“低头族”是近几年的一个新“毛病”。“有的人边看手机边过马路,慢悠悠走在斑马线还算好的,只怕不走斑马线,或者闯了红灯都不知道”,市民王先生对此感到困扰,认为越是不看路的行人越是会突然出现,驾驶人可能措手不及来不及刹车。

  事故中行人有错也要担责

  59起行人死亡事故中,目前交警部门已作出事故认定的有42起,其中行人负有责任的27起。这27起事故中,行人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行走”16起,“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各4起,“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3起。

  前不久,金华一辆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交警认定电动车一方负全责。面对电动车一方的“委屈”,交警“教科书级”回复引来众多网友点赞。其实放在行人事故中,有些情况也是一样。交警指出,现在有些人抱有错误观点,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过来,撞了也是机动车承担责任。事实上,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并不都是机动车的责任,行人存在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行人走上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死伤,行人要负全部责任。行人闯红灯与机动车碰撞,如果调查发现机动车正常行驶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行人要负事故主要责任。为此交警提醒,行人不要因为图方便、随大流或觉得法不责众,就把生命安全掌握在别人手上,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保护自身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方面。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