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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将12岁女儿抛弃在派出所

发布时间:2018-03-28 15:59:1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张斌 朱美娜  |   责任编辑:顾志鸿
“谢谢,谢谢你们,我的侄女终于可以在丹阳上学了……”日前,女孩小凤(化名)的姑姑,专门赶到丹阳和平桥派出所向民警王一平致谢,感谢民警帮助其侄女圆了读书梦。“谢谢,谢谢你们,

  “谢谢,谢谢你们,我的侄女终于可以在丹阳上学了……”日前,女孩小凤(化名)的姑姑,专门赶到丹阳和平桥派出所向民警王一平致谢,感谢民警帮助其侄女圆了读书梦。

  2017年10月的一天,丹阳和平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湖北籍的陈某与四川籍的妻子曹某,在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但因夫妻双方均不肯接受年仅12岁的女儿小凤的抚养权,法院因此判决不予离婚。于是,陈某、曹某夫妇便在法院门口引发纠纷。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然而,陈某非但不接受民警的调解,反而强行将女儿小凤丢弃在和平桥派出所门口,置之不理转身离去。不得已,民警将女孩妥善安顿好后,再不厌其烦地联系其父母。然而,经多方联系,陈某夫妇如同人间蒸发,毫无音讯。

  和平桥派出所一方面安排女民警照顾小凤,另一方面继续与小凤的其他亲人联系。

  走访中,民警王一平了解到女孩的大姑姑居住在苏州吴江,随即驱车前往,并耐心开展工作。但是,女孩的大姑姑却称要去江西打工,无暇顾及此事。王一平没有放弃,经调查得知女孩的小姑姑近期已在丹阳入户,于是又找到小凤的小姑姑开展工作。经过民警的劝导,小凤的小姑姑答应暂时帮助抚养。

  因此,小凤在派出所里生活了3天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但由于小凤的户口在湖北十堰市,其父母又不在身边,如何上学成了大问题,且一直难以解决。无奈之下,小凤的小姑姑找到了和平桥派出所。

  了解情况后,王一平立即前往丹阳市教育局进行协调。教育局提出要女孩的户籍所在地教育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方能作为特殊情况办理入学。于是,王一平等又不辞劳苦,先后两次赶赴湖北十堰市教育局,终于拿到相关证明提交给丹阳市教育局。目前,小凤已在住家附近的荆林小学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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