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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约谈6个违法用地重点县

发布时间:2017-12-24 15:17:15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吴琼  |   责任编辑:杜维一
22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政府在南京召开2017年土地督察公开约谈会。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由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会同省级政府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22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政府在南京召开2017年土地督察公开约谈会。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由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会同省级政府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泰州市姜堰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宿州市埇桥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九江市共青城市等6个县(市、区)联合实施约谈。

  今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首次在三省开展全域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数量、类型比往年大幅增加,整改任务繁重。在三省政府组织和督促下,各地整改工作正积极推进,但部分地区目前进展不够理想,此次被约谈地区尤为突出。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局长冯瑞介绍,今年10月和11月下旬,南京局派出督察组,对2017年例行督察驻点督察和外业核查地区整改情况进行两轮实地督导,各省也组织对其他地区同步开展核查。从督导情况看,被约谈的6个地区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到位率低;例行督察意见书指出的部分重大典型问题未依法整改到位,处理责任人偏轻偏软;例行督察后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多发,存在屡察屡犯、边改边犯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较大面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的持续发生、屡禁不止,如果不加以纠正,将对耕地保护红线和土地管理秩序形成冲击,损害政府公信力,侵害农民土地权益,不利于地方科学发展。被约谈地区应当切实担负起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主体责任,按照督察意见和省政府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标准、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南京局拟于2018年1月上旬开展例行督察阶段性整改集中核查,对集中核查后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地区,将报请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用地审批。

  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勇表示,江苏将提高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两条红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南京局约谈的要求和标准认真查处整改,严肃纪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办;着力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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