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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专项整治长江水上过驳作业

发布时间:2017-10-18 14:25:5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永生  |   责任编辑:DH011
过驳作业是指在锚地、系泊浮筒、码头进行货船与驳船之间的货物装换作业。目前,水上过驳市场大都处于无序、散乱状态,影响生态保护。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疏堵结合、规范管

  从现在起,我市启动长江海门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行动,到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长江海门段水上过驳作业。

  过驳作业是指在锚地、系泊浮筒、码头进行货船与驳船之间的货物装换作业。目前,水上过驳市场大都处于无序、散乱状态,影响生态保护。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长江海门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先期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取缔危险货物、进江海轮以及航道和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水上过驳作业,对水上临时过驳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在码头满足装卸能力的基础上,最终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

  在整治期内,我市设立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经营单位对现有浮吊进行整合,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准入的浮吊必须取得船舶检验、适航、防止油污等证书,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今年12月20日前,我市对满足准入条件、愿意继续从事水上过驳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的水上过驳浮吊,迁移至规范的水上临时过驳区,并予以保留;对未纳入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其他过驳浮吊,依法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撤离海门段水域。

  我市成立了长江海门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非法过驳的经营人、所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查处运输船非法过驳作业,严禁过驳平台在非划定水域停泊。对抗拒执法等行为,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惩处。我市对长江海门段原有浮吊,鼓励进船厂拆解或驶离海门段水域,市整治领导小组在确认其拆解到位或驶离海门段水域后给予一定补贴。

  过渡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统筹港口规划和物流园区规划,综合利用现有码头设施,增加码头装卸能力,满足黄砂装卸需求,并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沿江砂石码头布点规划,建设专业砂石装卸码头,实现砂石运输的转型升级,为全面取缔长江海门段水上过驳作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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