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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拖欠社保费6个月将进信用“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7-10-11 11:06:44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36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因企业欠缴社保费而给职工带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日前,连云港市人社、地税部门制定了《联合开展2017年度连云港市本级社保费欠费专项清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因企业欠缴社保费而给职工带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日前,连云港市人社、地税部门制定了《联合开展2017年度连云港市本级社保费欠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据悉,此次行动涉及欠费企业800多户,涉及欠费金额5000余万元。

  此次社保缴费清欠专项行动,在全面梳理欠费企业名单和欠费金额的基础上,确定欠费底数,开展非正常户和暂缓清缴联合认定及欠费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对于经催缴仍拒不缴纳或不执行清欠计划的欠费单位,按照规定开展失信管理和联合公告。“我们将加强与地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清欠执行力度,落实清欠目标责任考核。”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拖欠社会保险费两个月以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会产生下列后果:欠费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待遇将暂停,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将报送至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企业经催缴后拒不补缴的,根据规定将向银行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账户无余额或划拨后仍有欠费的,将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人社部门提醒参保企业,如社会保险产生欠费,应及时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补缴手续,以免造成职工社保利益的损失及自身名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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