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90元、39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420元。
据悉,城乡低保是政府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救助,使其家庭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以保障困难群众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自2007年起,我市启动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其中,对农村低保已连续11年进行提标。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0.8万户24.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1.6万户3.4万人、农村低保9.2万户21.1万人。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并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仅2016年,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8.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支出1.5亿元、农村低保支出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