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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被收取加班费 如此霸王条款也是醉了还能不能好好吃饭

发布时间:2016-02-10 11:28:46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就餐被收取加班费,如此霸王条款也是醉了还能不能好好吃饭。就餐被收取加班费,合理么?就餐被收取加班费,消保委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可收服务费,需先告知。



就餐被收取加班费 如此霸王条款也是醉了还能不能好好吃饭

  就餐被收取加班费:从张先生提供的消费小票上,记者看到,当时他们点了10个家常菜,共328元,最贵的菜是糟溜鱼片,48元。“吃完饭结账时,收银员让我付426元,还有4角零头免单。我问为什么多收了近百元?对方让我去看门外的玻璃板。”

  张先生跑到门外一看,发现玻璃板的上半截写着问候语,下半截写着“温馨提示:春节期间加收30%加班费。”“我觉得加班费是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应让消费者来承担。所以我让他们给我开发票。可是,我拿到发票一看,上面只有一个总数字,没有将餐费跟服务费分开。”张先生说,他要求对方在发票上将“加班费”单列,但是餐馆方面予以拒绝。

  对于店家声称的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行为是两厢情愿的说法,张先生说,店家存在恶意欺诈行为。“他们把收费提示写在最下面,而且字号也小很多,如果不留意,还以为仅仅是节日问候语,谁知道他们却在问候语中暗藏玄机!”

  “加班费”收一天就停了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这家“老家山东”餐馆。张先生拍照为证的告示牌还立在门外,不过“温馨提示”已被抹去。记者询问饭店工作人员,是否还收“加班费”?工作人员纠正说,他们收的是“服务费”,仅年初一收了一天,不再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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