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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慧”2批次产品不合格 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公司被处罚50000元

发布时间:2023-01-16 17:32:3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贾庚  |   责任编辑:DH010
据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官网简介,该公司创建于1996年11月,是国内生产无淀粉肉食的大型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旗下“恒慧”商标曾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

  近期,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精制培根、北京烤鸭不合格而受到行政处罚。

“恒慧”2批次产品不合格 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公司被处罚50000元

  根据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顺市监处罚〔2023〕2号),经调查,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培根(规格型号:180克/袋,生产日期:2022-08-17)、北京烤鸭(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2-08-24)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两个不合格产品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无异议。

  经查,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精制培根(规格型号:180克/袋,生产日期:2022-08-17)610袋,销售了602袋,出厂价格为5.1元/袋;生产了北京烤鸭(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2-08-24)224袋,销售了216袋,出厂价格为20.6元/袋,共计销售金额7519.8元。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得知上述产品检验不合格后对售出的商品进行召回,共召回精制培根44袋、北京烤鸭41袋,共计货值1069元。综上,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725.4元,违法所得6450.8元。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相关规定,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6450.8元。

  另外经梳理发现,根据2018年4月11日原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顺)食药监食罚〔2018〕010091号),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34条第1款第2项,被没收违法所得3553元并被罚款7万元。

  根据2017年5月23日原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100076号),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而被给予警告。

  据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官网简介,该公司创建于1996年11月,是国内生产无淀粉肉食的大型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旗下“恒慧”商标曾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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