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旗下1批次“老城隍庙”怪味豆酸价超标

2023-01-06 18:24:16|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名为“老城隍庙梨膏露上海特产网红饮品低糖夏季清凉清润饮料罐装”网页中含有虚假广告内容。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批次“老城隍庙”怪味豆不合格。

豫园股份旗下1批次“老城隍庙”怪味豆酸价超标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其中,上海世恩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世恩食品专营店销售的,标称上海老城隍庙五香豆食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怪味豆(250克/包,老城隍庙+图案商标,生产日期:2022/09/21),酸价检测值为8.2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

豫园股份旗下1批次“老城隍庙”怪味豆酸价超标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老城隍庙五香豆食品有限公司是上海老城隍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上海老城隍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园股份)下属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老城隍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18年1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沪监管黄处字(2018)第012017000627号),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外包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2634.8元并被罚款5000元。

  根据2019年11月18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沪市监黄处〔2019〕012019001658号),经查,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上经营的名为“老城隍庙旗舰店”的网店中销售的名为“老城隍庙梨膏露上海特产网红饮品低糖夏季清凉清润饮料罐装”网站页面上含有“低糖”等广告内容。

  但该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为“每100毫升7.4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预包装食品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该产品不符合声称为“低糖”的要求和条件。

  因此,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名为“老城隍庙梨膏露上海特产网红饮品低糖夏季清凉清润饮料罐装”网页中含有虚假广告内容。

  最终,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被罚款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