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盛鲜汇超市因销售非法添加“瘦肉精”牛肉被处罚10万元
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销售非法添加“瘦肉精”的牛肉受到行政处罚。
据通报,2022年3月,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当事人销售的肉制品口感不好,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牛肉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上述行为构成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用农产品案违法行为。经查,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单价68元/公斤的价格从某市场购进牛肉23.94公斤,共计金额:1627.92元,并以79.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上述牛肉19.85公斤,以89.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上述牛肉1.232公斤,剩余备样重量2.86公斤,违法所得共计256.81元。
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6.81元、没收牛肉(备样)2.86公斤的行政处罚。
此外,经梳理发现,该公司曾两次因销售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21年1月22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丰市监罚字﹝2021﹞39号),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中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该公司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566.88元并被罚款60000元。
根据2022年12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京丰市监处罚﹝2022﹞8188号),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长豇豆约3.082KG(购进日期2022-08-18)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因此被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