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姚汇源蜂业1批次巢蜜抽检不合格

2022-12-13 09:44:57|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是核桃、蜂蜜、花粉、蜂胶囊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云南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1批次巢蜜不合格,此前,该公司生产的5批次蜂蜜曾检出禁用兽药。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3期,其中,大姚县恒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蜻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巢蜜(“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22/1/3,500g/盒),果糖和葡萄糖检测值为57.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65g/100g;蔗糖检测值为8.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g/100g。

  据悉,果糖和葡萄糖是成熟蜂蜜的主要成分,是检验蜂蜜质量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会影响蜂蜜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的总含量应≥60g/100g。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酿造时间不足,蜂蜜不成熟导致水分含量过高;也可能是不法企业为提高产品感官质量向蜂蜜中添加糖浆或者直接使用糖浆造假。

  蔗糖是检验蜂蜜质量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天然蜂蜜中蔗糖的含量相对较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除桉树蜂蜜、柑橘蜂蜜、紫苜蓿蜂蜜、荔枝蜂蜜、野桂花蜜之外的其他蜂蜜中蔗糖含量不得高于5g/100g。本批次抽检产品为原巢蜜(深山巢蜜),其执行标准《巢蜜》(GB/T 33045—2016)中规定,蔗糖含量不得高于5g/100g。蜂蜜中蔗糖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部分个体户及厂家用蔗糖(白糖或红糖)熬制后掺入蜂蜜中,导致蔗糖含量过高。

  此外,经梳理发现,云南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曾有5批次蜂蜜产品检出禁用兽药。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期,其中,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冬蜂蜜(500克/瓶,“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18-01-01),诺氟沙星检测值为7.6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冬蜂蜜(500克/瓶,“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18-11-09),诺氟沙星检测值为1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蜂蜜(500克/瓶,“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18-10-08),诺氟沙星检测值为2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期,其中,标称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蜂蜜(300克/瓶,“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18-09-12),诺氟沙星检测值为4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其中,标称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蜂蜜(350克/瓶,“蜻蛉”商标,生产日期:2019-01-01),诺氟沙星检测值为2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国家明确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兽药诺氟沙星,即不得在蜂蜜中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场为防治蜜蜂受细菌感染致病而影响蜂蜜的产量,于饲料中添加抗生素,导致蜂蜜中含抗生素残余。

  公开信息显示,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是核桃、蜂蜜、花粉、蜂胶囊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旗下“蜻蛉”牌野坝子蜂蜜曾获“2001年第六届云南省消费者喜爱商标称号”、“中国广州国际食品博览会名牌产品”等荣誉;2014年“蜻蛉”商标被认定为“楚雄州知名商标”,2015年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