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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恒庆酱醋公司敦福记牌镇江陈醋风味不佳

发布时间:2022-12-07 15:14: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红茹  |   责任编辑:DH010
执法人员去公司发现,现场正在生产,未制定相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1万元。

  2022年12月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8期)。

  其中,滁州市全椒县侯忠梅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镇江陈醋(500mL/瓶,敦福记+图形,2022/07/05),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果为0.61g/100mL,标准值为≥1g/100mL。

  食醋中的总酸有挥发酸及不挥发酸两类。挥发酸有甲酸、乙酸、丙酸、丁酸等,以乙酸为主;不挥发酸有乳酸、琥珀酸、葡萄糖酸等,以乳酸为主。食醋中挥发酸、不挥发酸含量与食醋风味密切相关。食醋中不挥发酸含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为生产工艺控制不严等因素造成。

  第三方数据显示,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四板挂牌企业, 简称恒庆酱醋,代码653725。

  第三方数据显示,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有6次行政处罚记录和1次环保处罚记录。

  2014年因欺骗性交易行为被罚款2万元;

  2017年因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款1万元;

  2018年因生产的料酒使用含虚假内容标签被罚款5000元,因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5万元;

  2019年因生产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被罚5000元;

  2021年因商标侵权行为被罚1500元。

  2018年,镇江市恒庆酱醋食品有限公司因成品食醋贮存罐阀门爆裂,导致罐体内部分食醋泄露,厂内应急池容量小,加上前期暴雨影响,导致泄露的食醋流入蔡巷河桥,执法人员去公司发现,现场正在生产,未制定相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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