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白蓝集团淮南牛肉汤又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2022年9月2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6期)。
其中,马鞍山市和县白桥镇维峰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105克(粉丝55克、豆丝18克、大豆蛋白5克、调味料27克)/桶,白蓝味中味+图形,2022-05-1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1000CFU/g,9500CFU/g,51000CFU/g,24000CFU/g,20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
此前,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因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 香辣)不合格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过。
2022年8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 香辣)(105克(粉丝55克、豆丝18克、大豆蛋白5克、调味料27克)/桶,白蓝味中味,2022/4/16,12个月(未开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7×104CFU/g;9.5×103CFU/g;1.6×104CFU/g;4.4×104CFU/g;2.2×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17400—2015)中规定,方便粉丝、方便米粉(米线)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方便冲调制品》(Q/AYXT 0004S—2021)中规定,方便冲调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方便粉丝、方便米粉(米线)、方便冲调制品、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第三方数据显示,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蔬菜产业化十强企业、淮南市民营企业20强,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生产和出口蔬菜的种植。主导产品:白蓝泡菜、白蓝纯净水、白蓝无公害蔬菜。主导产品白蓝泡菜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名牌农产品”,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2017年,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速食面制品淮南牛肉汤风味”经检验“菌落总数”超标被行政处罚。
2018年,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白蓝味中味”牌淮南牛肉汤经检验,“菌落总数”超标被罚款8万元;因生产经营“白蓝味中味香辣牛肉酱”等食品,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标注错误被行政处罚。
2020年,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香辣牛腩味蔴辣烫(方便粉丝)不合格被罚款5万元。
2021年,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的“白蓝味中味”牌规格型号为:95克/袋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香辣味不合格被罚款10万元;因年产500万箱牛肉汤加工项目自2016年投入生产一直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被罚款31万元;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偷税;对2011年及2012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120900元。
2022年,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又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实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取得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收益未按规定列入收入,并在当期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85791.38元、土地增值税2122939.80元,构成偷税,被罚款92895.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