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批次吉林省著名商标“海鲸”酱油品质不佳

2022-09-20 10:16:17|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2022年9月19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了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其中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批次酱油全氮不合格。

  2022年9月19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了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其中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批次酱油全氮不合格。

  标称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鲸酱油(500ml/瓶,海鲸图形,2022-05-25)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75g/100mL,标准值为≥ 0.80g/100mL。

2批次吉林省著名商标“海鲸”酱油品质不佳

  标称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鲸王酱油(1.3L/瓶,图形,2021-11-17)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28g/100mL,标准值为≥ 1.40g/100mL。

  上月,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3批次海鲸酱油不合格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显示,标称四平市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为: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 日批次的海鲸酱油(500mL/瓶,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5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

  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6 日批次的海鲸酱油(260ml(300g)/袋 ,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5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

  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3 日批次的海鲸酱油(500mL/瓶,海鲸 图形) 全氮(以氮计)不合格,检出值0.74g/100mL,标准值为≥0.80g/100mL。

  据悉,全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全氮含量越高,说明酱油发酵时间越长,风味物质越丰富,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全氮不达标可能是生产者酿造发酵时间不足导致。

  宝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称,“海鲸”品牌始于1937年。公司一直秉承“诚信为本,臻于至善”的经营理念,不忘初心,坚守传统工艺,追求超群品质,致力于打造适合北方人口感和健康的原汁原味老酱油。公司以“安全、健康、绿色”为生产要求,高标准严把关,“海鲸”品牌荣获“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吉林省著名商标”“吉林省畅销产品”殊荣,并多次被评为“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称号。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