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小镇北京一分店采购不符食品安全标准食材被罚

2022-09-15 15:28:10| 来源:中国财经| 分享到: | 字体:
天眼查显示,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当事人的总公司,HUGE CYBER LIMITED控制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日前,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分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3.08元。

鹿港小镇北京一分店采购不符食品安全标准食材被罚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2022年05月13日从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巴庄子124号1幢1层B244的北京长喜长富商贸有限公司以3.24元/斤的价格购进生姜20斤,2022年05月15日从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巴庄子124号1幢1层B244的北京长喜长富商贸有限公司以3.24元/斤的价格购进生姜3斤。2022年05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六角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分公司采购的2022年05月13日、2022年05月15日批次生姜进行抽样检测。编号为No.LJTJC202205269s的生姜检测报告,经北京六角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05月16日至6月20日,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分公司加上抽检出去的,该批次的23斤生姜已全部使用,无库存,无剩余。当事人采购的生姜仅作为餐饮食品制作中调味料使用,无法统计具体营业额,无法获知具体造成多少盈利,期间仅以6元/公斤的价格向北京六角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售6斤。当事人经营期间货值金额74.52元,违法所得73.08元。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3.08元

  天眼查显示,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当事人的总公司,HUGE CYBER LIMITED控制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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