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乐方食品公司1批次原味香瓜子氧化变质

2022-05-12 15:25:58|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宣市监执监食罚(2019)13号,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樂方”牌焦糖味瓜子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业标签通则》,被罚款3000元。

  2022年5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其中,登封市河南嵩基康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香瓜子(生产日期:2021-10-04,计量称重,樂方+图案+字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第三方数据显示,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曾有3次行政处罚记录。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市监执监食罚(2019)13号,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樂方”牌焦糖味瓜子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业标签通则》,被罚款3000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市监执监罚罚﹝2020﹞13号,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乐方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被罚款1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市监执监罚罚﹝2020﹞19号,抽样人员于2020年9月1日在多伦县孙记炒货店抽检的标称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方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

  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官网称,公司主要经营葵花子、西瓜子、南瓜子、花生等坚果类炒货。现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坚果炒货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安徽省炒货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连续多年评为“安徽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