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出烟酸 “潘高寿”益生菌骆驼奶蛋白粉固体饮料不合格

2022-04-21 16:48:49|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规定,锌、烟酸等此类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其中,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广州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潘高寿益生菌骆驼奶蛋白粉固体饮料(350克/桶,潘高寿+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1/8),锌检测值为0.94mg/100g,标准规定为≥80%标示值(标示值:6.02mg/100g);烟酸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80%标示值(标示值:12.00mg/100g)。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规定,锌、烟酸等此类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简介称,该公司始创于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是国务院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现隶属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和生产止咳化痰中成药著称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

  而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商广州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前曾3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18年5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穗云食药监石门食罚2018001号),该公司在添加有“乳清蛋白粉”原料的情况下将产品类型标示为“植物蛋白固体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1144元,并处罚款75000元。

  根据2021年10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穗云市监处字[2021]1375号),该公司因为“食品标签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399.12元,并处罚款33000元。

  根据2022年3月11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穗云市监处字[2022]271号),该公司因为“食品标签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164.7元,并处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