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纯净水不合格,曾因饮品不合格被罚款8万元

2022-03-24 10:42:55|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 字体: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市监处罚〔2021〕496号,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竹叶水 (风味饮料)”和“包装饮用水”被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款80000元。

  2022年3月2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5期)。

  其中,利辛县清清食品销售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市监稽查罚字[2016]90号,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容器案被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市监处罚〔2021〕496号,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竹叶水 (风味饮料)”和“包装饮用水”被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款80000元。

  此外,安徽省千滋食品有限公司有失信记录8条,未履行数量8条,现为失信被执行人;有限制高消费记录3条;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1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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