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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餐饮店采购不合格食品各被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9-01-22 14:19:08  |   来源:大河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经查,2018年8月6日,福州市福宁老家酒楼从福州何云清水产店购进花蛤3公斤,该批次花蛤经监督抽检,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该酒楼在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福宁老家酒楼、欢畅饮餐饮店因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被责令改正并被处罚5000元。

  经查,2018年8月6日,福州市福宁老家酒楼从福州何云清水产店购进花蛤3公斤,该批次花蛤经监督抽检,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该酒楼在采购食品时,未能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该酒楼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5.6元,处以罚款5000元。

  2018年下半年,福州市欢畅饮餐饮店从福州诚嘉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购进珍珠粉圆20包。经检验,该批次珍珠粉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显示不合格。

  日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该餐饮店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元,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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