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食盐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195批次,其中合格19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46%。其中德州一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了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盐生产企业,责令相关企业依法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采取整改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