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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因编制虚假报表违反《保险法》被四川保监局罚款22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05 16:58:3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保监局发布川保监罚(2017)27号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永诚高新支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保监局发布川保监罚(2017)27号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永诚高新支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87,812元。尹万琳时任永诚高新支公司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给予对永诚高新支公司罚款22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尹万琳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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