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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查出三批次瓶装饮用水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8-01-03 15:22:15  |   来源:沈阳日报  |   作者:尚志文  |   责任编辑:许蓉
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75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7大类,其中合格172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

  1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食药监局获悉,辽宁查出3批次不合格饮用水。其中两批次涉及溴酸盐超标。

  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75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7大类,其中合格172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蔬菜制品3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27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速冻食品3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均合格;饮料71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3批次。此次不合格的饮料均为瓶装饮用水,其中两批次涉及溴酸盐超标。

  记者了解到,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饮用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实验动物长期服用含有溴酸盐的饮用水后,得甲状腺疾病和腹膜间皮瘤的概率会增加。我国从2007年7月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溴酸盐限量应不超过0.01mg/L。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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