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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一批次酒和一批次食用植物油抽检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1-15 16:41:57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2017年,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先后开展了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酒类产品及食用植物油专项稽查抽检,其中肉类食品10批次,保健食品23批次,酒类产品17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38批次,共计88

  2017年,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先后开展了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酒类产品及食用植物油专项稽查抽检,其中肉类食品10批次,保健食品23批次,酒类产品17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38批次,共计8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97.7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酒类产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38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类10批次,保健食品2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在胜利油田胜大超市胜兴店抽检的台湾高粱酒,标签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不符合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在利津县陈庄新世纪粮油店抽检的沂蒙花压榨一级花生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22.0 μg/kg,标准规定≤10 μg/kg。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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