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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1批次蜂蜜和14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1-13 13:34:01  |   来源:中国甘肃网  |   作者:刘晓芳  |   责任编辑:高健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刘晓芳)11月10日,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抽检蜂产品、饮料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

  据兰州日报报道11月10日,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抽检蜂产品、饮料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蜂产品、饮料共299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8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是1批次蜂蜜和14批次饮用水。

  不合格的1批次蜂蜜是:

  酒泉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好万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郑州航空港区众康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商标为黄帝颂的土蜂蜜;蔗糖检出值15g/100g,标准规定为≤5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不合格的14批次饮用水是:

  标称华池县水井坊纯净水厂生产的水井坊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1;<1;<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礼县山泉纯净水生产的古泉饮用纯净水(3批次),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6;38;56;8;3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礼县汉水思源纯净水生产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汉水思源饮用纯净水(2批次),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6;12;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泾川县青龙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1;8;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兰州陇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8;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甘谷县西河山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河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2;28;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甘谷县千露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千露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0;24;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静宁县心源桶装水(饮料)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8;14;<1;<1;<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标称灵台县水玲珑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玲珑饮用纯净水(3批次),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6;70;103;112;9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平凉、庆阳、天水、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外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移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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