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扬州市江都区原政协副主席徐春元(副处级)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徐春元在担任江都市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局长、江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扬州市江都区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并为请托人在企业环保日常监管、企业停业整顿恢复生产、协调涉环保信访矛盾、申领环保补助资金方面谋取利益。
扬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徐春元提起公诉
徐春元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扬州市江都区原政协副主席徐春元(副处级)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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