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中国政府网刊登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苏州名列其中,成为省内唯一入选城市。
设立于2015年3月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初步建成了一套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新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将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苏州跨境电商协会秘书长徐金龙认为,通过制度创新,企业能够突破原有机制的桎梏,在保障正常经营的同时,为自身增添更多活力。“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希望政策早点落地。”苏州三色堇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高伟欣喜地表示。(孟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