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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试点基层医院首诊 大病保险支付不封顶

发布时间:2015-04-14 08:25:0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鹿伟  |   责任编辑:侯雪圆
昨天,南京公布了《意见》其中透露了不少利好消息。到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将有效缓解居民就医负担。

  买药越来越便宜、看病不用再排长队……昨天,南京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透露了不少利好消息。据悉,到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将有效缓解居民就医负担。

  年底前市内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今后,市民去医院买药将越来越便宜。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市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在宁部队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根据意见,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政府投入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南京将制定实施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改革定价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放开已经形成竞争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特需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合理降低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部分检验检查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差价。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制衡的运行机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根据意见,南京将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南京强调,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医疗卫生人员可通过多点执业或从事其他超额劳动获取合规报酬。

  后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610元以上

  在全民医保方面,南京建立了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将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到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610元以上,政府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480元。

  同时将适时制定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整合方案,适时制定并实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制度并轨办法。

  此外,将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试点分级诊疗,居民就诊均实行基层首诊

  今后看病先去大医院可能会遭遇“闭门羹”,要先去基层医院首诊。意见明确,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医疗制度,除急诊急救外,居民就诊均实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全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差,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同时还将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医保支付政策适当向基层倾斜,引导建立合理就医流向。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意见给出了时间表,2015年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开。

  免费救治“三无”等严重精神病患者

  意见透露了一个好消息,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人均标准提高到60元,2017年按常住人口全市人均达到85元。进一步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8%以上。同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原则上,区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在本辖区内设立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依托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建立相应规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中心,对“三无”、困难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和管理率,所有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力争做到应收尽收、愿管尽管、应治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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