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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20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1日起取消

发布时间:2015-04-01 08:40:25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蒲怡然
收费监管改革的目的还是那8个字:“简化流程,放松权限”。对未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纳费用。收费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收费报告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


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31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省收费监管手段将发生重大改革——已实施约20年的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被取消,代之以事中事后收费监管新模式,新的监管手段包括建立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年度巡访、政策评估、收费清单目录及公示等制度。

  属于事前监管的收费许可证制度被取消后,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省政府1994年4月8日发布施行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也同时废止。南京市物价局3月30日刚在其官网挂出一张该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2项权力中仍列着“收费许可证审批”和“收费年度审验”两项,按规定,4月1日这两项权力该从表中“下架”才是。“我省收费监管改革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要求进行的,”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说,全国要求收费年度审验自今年取消,收费许可证最迟在2016年取消,我省价格监管工作历来走在全国前列,这次是两项制度一起取消。

  收费监管改革的目的还是那8个字:“简化流程,放松权限”。这与工商登记改革取消了验资和年审、新股发行改革变审批制为注册制异曲同工。需要强调的是,单位收费不用像过去那样“凭证收费”、“亮证收费”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乱收费,凡未列入政府公布的清单目录中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而且,收费标准也要按“规矩”来。经过前期清理,目前我省已公布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两份清单,哪个单位收取哪项费用、收费标准多少,都一清二楚。今后,我省各收费单位应当在门户网站或者在固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纳费用。收费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收费报告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刘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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