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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等省将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图)

发布时间:2015-02-27 10:32:22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陶禹歌
空军招飞局局长彭军霞介绍,空军招飞机构将对报名考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三个方面考查,具体审批录取办法由省级教育行门制定政部。

空军招飞宣传片截图 图片来自网络

  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制定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江苏等空军招飞生源主要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每年招收10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培育输送优秀飞行学员。

  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办法》明确,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验班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年龄在14-16周岁,实行计划单列。

  空军招飞局局长彭军霞介绍,空军招飞机构将对报名考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三个方面考查,具体审批录取办法由省级教育行门制定政部。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学生被录取后,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彭军霞表示,空军将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发放具有空军特色的校服,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承办中学将减免部分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成绩优异、现实表现好的学生还将获得空军提供的专项奖学金。

  考核结果计入招飞成绩

  彭军霞介绍,学生在校期间,在完成国家规定高中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还将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等时间,采用课堂教学、课外实践、专家讲座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活动。

  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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