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携手推动“水运江苏”建设

2024-07-11 09:08:17| 来源:新华日报|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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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凭海跨江、拥湖枕河,水运资源得天独厚,水运总体规模全国领先。从“四方协作”到“1+10”模式,近年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在服务大局、纠纷化解、风险防控等方面展开多

  江苏,凭海跨江、拥湖枕河,水运资源得天独厚,水运总体规模全国领先。从“四方协作”到“1+10”模式,近年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在服务大局、纠纷化解、风险防控等方面展开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协作,为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现代化“水运江苏”体系提供联动法治保障。

  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提升海事服务效能

  2024年是全面推进更具特色“水运江苏”建设之年。聚焦“水运江苏”标志性项目和重点工程,协作各方找准能动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

  交通、海事部门对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苏南运河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并强化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控;

  南京海事法院依法审结港口航道疏浚、码头建造等案件291件,有力维护项目建设市场秩序;

  ……

  曾为国内民营造船十强企业的泰州口岸船舶公司,一度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困境,得益于南京海事法院创造性采取先行交船、获取船款的执行方式,企业成功重整实现重生。

  航运企业是水运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协作各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海事执法、水上交通巡航等实地调研,深入130余家港航企业问需问策。为充分发挥信用支持船舶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协作各方联合编发《船舶管理与运输业务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开展“1+4”港航船舶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帮助16家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修复失信信息。

  “原先需要向3个部门提交近40项材料,现在只需提交一套20项材料。”“审限时长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少3个工作日。”……江苏海事局联合交通等部门,创新实施安全诚信公司新建船舶“一站式”集成办理服务,获得船东们的交口称赞。目前,海事、交通、船检3家单位均已入驻南京航运中心公共服务大厅,实现所有业务“一站导引”,全力提升海事服务效能,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船员强,则水运强。近年来,协作各方联合搭建“中心+站点”的船员权益保护网络,针对船员的急难愁盼,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和全链条解决,提升“水运江苏”法治环境“软实力”。

  联防联控,打造健康水运生态

  作为建筑大省、航运大省,我省对海砂的需求量大,成为犯罪分子非法开采海砂的销售地。在办理一起海上非法采砂并运输至江苏境内售卖的刑事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海警局通力配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创新实行将海砂拍卖款中的溢价部分依法作为生态修复金,为江苏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全方位、立体化专门保护提供了实践样本。

  合力打击海上环境犯罪,筑牢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屏障。近年来,协作各方变“单打独斗”为“联防联控”,统筹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打造健康可持续水运生态。

  去年,南京海事法院与长航公安镇江分局、苏州分局、南通分局联合签署《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警务协作协议》,就共同维护审判执行与行政执法工作秩序、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等建立警务协作快速反应机制。目前,已联动调处多起涉港口作业、货运物流、船员劳务等重大复杂类型纠纷。

  江苏边检总站与涉水部门强化执法协作,筑牢国门口岸安全稳定防线。去年9月,如东边检站联合如东海警工作站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冻品案,双方实时共享案件线索、研判成果,强化全天候动态联动监管,对涉水违法犯罪产生震慑效应。

  去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海警局等开展“江苏生态环境海洋执法周”活动,共建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动协同高效合作机制,推动构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体系。

  长江江苏段承担长江全线2/3的货运量。协作单位协同开展长江非法采砂、水上过驳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在龙潭三江口遮蔽水域共建船舶扣押基地,联动破解“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危化品船移泊扣押、长江水域沉船打捞等司法执法难题。

  打破“数据壁垒”,高效化解涉水纠纷

  近日,在南通如东海事处“海上红枫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围绕海上风电新兴法律问题,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的法官们与相关单位代表座谈研讨,就诉前调解案件委派、开辟司法确认功能、信息化平台对接等达成合作。

  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以11家协作单位共同会签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备忘录为新起点,沿海、沿江、沿大运河近年来相继成立18个一站式解纷中心、15个巡回审判点、7个审务工作站、2个水上联合调解室,来自交通、海事等部门的148名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67名一线海事执法人员担任协助执行员,共同助推诉前化解案件800余件,帮助当事人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1.5亿元。近日,30位全国人大代表到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视察,对南京海事法院创新“海上‘枫桥经验’”的新实践给予充分肯定。

  一体推进个案办理与诉源治理,抓实涉水纠纷实质性化解,南京海事法院交出一份亮眼答卷:围绕重大水运工程开发、国家海洋专项督察等重点工作和项目中引发的行政争议,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40%以上行政争议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先后推动64起涉江苏沿海海域“退渔还湿”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件、19起“渔禾岛紫菜养殖”海域使用权登记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促进沿海自然资源利用和海域养殖健康发展。

  从在全国率先建成集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扣押通知在线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系统,到打造“法护海江河”智能化平台,再到联动共建司法扣押船舶锚地和“电子围栏”系统……近年来,协作各方全力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为提升海事司法执法效能插上“数字翅膀”,最大程度释放服务保障水运发展协同效能。

  立足一域、服务全局。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效能,为江苏由水运大省迈向水运强省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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