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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类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可申请稳岗补贴/图

发布时间:2015-02-16 07:15:5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项凤华  |   责任编辑:彭雪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由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下发,江苏三类企业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可申请稳岗补贴。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江苏三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可申请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这三类企业分别为: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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