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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未批先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布时间:2021-06-17 09:05:20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徐睿翔  |   责任编辑:DH019
安置房为何变成违规建筑?农田流转后竟被硬化处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如何处理?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和各业务

  安置房为何变成违规建筑?农田流转后竟被硬化处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如何处理?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和各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走进省《政风热线》,就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现场回应群众关切。刘聪表示,我们下一步将认真分析,梳理大家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安置房变违规建筑 只是打了“擦边球”?

  泰兴市河失镇阳光家园安置小区居民反映,房屋交付已经8年多了,但产权证却迟迟没有拿到,打听后才知道,房屋竟然是违建。幸福家园安置小区的居民反映也有此问题,共涉及200户居民。

  记者看到,小区居民与工程施工方江苏新都建筑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显示,甲方申请政府与幸福家园安置户一道给乙方统一办理房屋相关手续。协议最后,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作为见证方盖了公章。对此,泰兴市河失镇承认,当初是为了集聚人气,发展镇区经济,打了一点“擦边球”。

  “在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发展问题上不存在打擦边球,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错误的行为。”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兴国在直播中回应,幸福家园是泰兴市河失镇政府于2011年11月违法用约90亩土地建的安置房,当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在履行相关处罚程序上已经分别于2015年7月和2020年9月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规划调整等手续,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为这些住户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后由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这些住户颁发不动产证书。阳光家园小区违法征用了40多亩土地,是河失镇政府为了解决一期工程款,同意开发商规划建设并做出的行为。“对于违法建设的房子,将作为违法用地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当地政府将该区块土地征收开发建设方案上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依法办理该地块挂牌出让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表示,河失镇的不动产登记不能办证问题,主要原因是目前还不具备办证的前置条件,更深层次的是违法用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准备将这个项目纳入全省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的清单来进行处理,思路上是可行的,关键是要加快推进,确保群众利益早日得到实现。

  农田流转后被硬化 如何保障土地复垦

  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曹吴村村民反映,他们的承包地被村里统一流转给一家养殖企业进行规模化养殖肉鸡。但是,600多亩农田流转之后被企业大面积进行硬化处理,建设水泥路面、鸡舍等场所,土地耕作层破坏严重,村民忧心将来的农田复垦。

  灌南县百禄镇政府负责人表示:“企业是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不存在对土壤的破坏。”记者注意到,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但当记者问及该企业负责人是否使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时,对方表示并不清楚这是什么技术。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孔令泰回应,该企业的设施用地从审批情况看是合法的,但从实施情况看,企业负责人对耕地剥离情况还不了解,这是不合适的。对于耕作层的破坏,我们都有监管措施和复垦开发方案,如果企业停产后不再进行使用了,我们会和当地政府一起监督企业按照复垦方案把耕地复垦到位。由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保护耕地,可能会加大复垦成本,但并非无法恢复。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王黎明表示,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类型,对于设施农业的发展,我们要积极支持。对于群众关心的复垦问题,我们会按照复垦方案来严格督促企业做复垦,如果达不到标准,我们会进行相应处罚,如果企业不愿意复垦,我们也可以没收他的复垦费用,由镇政府自己来组织开展复垦。

  土地换社保待遇有别 背后竟涉嫌非法用地

  盱眙县管仲镇村民反映,村里的管镇中心小学和书香华庭小区所在地原是村民的农用地。2011年,村里提出征用土地,承诺村民可以以土地换社保。如今,不少村民发现各自领取的养老金额度却不一样。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意外得知,村里存在非法用地情况,以前国土部门给管镇中心小学和书香华庭小区共批复不到80亩地,实际占地面积却是130多亩。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管镇中心小学建于2012年,政府在2012年、2015年、2018年陆续批了不到40亩农用地建学校,其中,2015年产生了20个社保名额,2018年产生了14个社保名额,两批名额对照的养老标准不一样,所以才会有数百元的差距。对于该地区涉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问题,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表示,因为指标不够,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

  王黎明表示,根据2013年发布的《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规定,按照保障年龄处于不同年龄段确定了不同的社会保障方式,分别是16周岁以下、16-60周岁、6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因为被征地时的农民处于不同的年龄段,就选择了不同的社会保障方式,所以造成最后领取的社保金不一样。”

  对于“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问题,王黎明表示,省自然资源厅对此态度很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盱眙县方面的回答是一个推卸,是不准确的。“对于少批多建的事,我们将会督促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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