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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局发布新版南京租房合同 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

发布时间:2017-11-10 09:31:1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刘娟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了新版南京租房合同,规定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最多住两人,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记者了解到,南京的租房市场一直都十分平稳

  近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了新版南京租房合同,规定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最多住两人,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记者了解到,南京的租房市场一直都十分平稳,10月的租金比9月仅涨了5元,整个这一年,上下起伏最高不过600多元,最近这3个月,起伏仅有个位数。

  关于房屋租赁 新变化 涵盖近年来租房市场主要矛盾

  新版《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分为“自行交易”和“经纪机构”两个版本,增加了20多个条款,分别对登记备案、房屋权属状况、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和提示,其中有5条新规很抢眼:

  1、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

  2、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此前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制造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

  4、专门设立了“登记备案”条款,明确了租赁登记备案责任人。自行交易的,由双方约定具体申请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经纪机构交易的,由租赁双方共同委托经纪机构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新增了“房屋交割清单”附件,建议在房屋交验时对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设施、装修、相关费用等情况逐一确认。

  关于租赁市场 较稳定

  近3个月房租均价起伏只有个位数

  和大起大落的南京买房市场相比,南京的租房市场一直比较稳定。365租房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南京全市个人出租房源房租为2832元/月,与9月的2827元/月相比,仅上涨了5元/月,其中,建邺区房租为3546元/月,位居南京市房租第一,六合区1375元/月为最低。同时,10月南京新增租房信息发布量74460条,较上月降幅为了4.1%。

  从2016年11月至今这一年内,南京的房租均价一直比较平稳,最贵的一个月在租赁高峰7月,均价3122元/月,最低的一个月在今年5月,均价2456元/月,整体起伏最高666元/月,其中8月、9月、10月这三个月,房租均价起伏仅在个位数,可谓十分平稳。

  从各区房租情况来看,建邺区房租为3546元/月,位居南京市房租第一,环比上月降幅为1.9%;玄武区以3305元/月位列全市第二,环比上月上涨8.99%;鼓楼区以3144元/月位列全市第三,环比上月涨幅0.97%。本月租金涨幅最大的为玄武区,为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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