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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出人才人事政策“组合拳” 全力助推人才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10 18:42:05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20
2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就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人才人事政策举措进行解读。据江苏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从明介绍

江苏打出人才人事政策“组合拳” 全力助推人才强省建设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2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就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人才人事政策举措进行解读。

  据江苏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从明介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更具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近一段时间以来,江苏省人社厅聚力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和影响人才成长的痛点堵点难点,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出了一系列人才人事政策举措,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评价、产才深度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打出了一套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的人才人事政策组合拳。

  完善公开招聘制度 健全选贤任能机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关广大人才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公正。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更好选贤任能,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优化考试考察方式、进一步支持基层事业单位招才留才、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和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内容。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向基层放权,推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招聘方案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即可实施招聘,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不再报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等单位,服务国家和省战略需要,招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先招聘后备案。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均可实施的公开招聘工作明确原则上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要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将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列入“三重一大”事项。

  《意见》明确,人才选拔坚持品德能力导向,强化思想政治和实践评价,不唯学历、唯名校、唯分数。人才考察突出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采取情境模拟考核、实践考核环节提前等方法,保障招聘人员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实践能力。支持事业单位探索线上考试考察方法,方便事业单位快捷招聘人才。支持基层事业单位招才留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济薄弱地区人员流失率较高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推行引进人才手续网络化 提升引才服务质效

  近三年,江苏省人社厅累计为部省属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2.3万余人,高层次人才占比85%以上。为进一步提高引才服务质效,省人社厅近期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直接备案办法》,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线上直接备案方式,所有部省属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引进的人才办理进编备案手续,均由纸质申报改为用人单位在线申报备案资料、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线办理审核备案手续等方式进行。

  《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应切实负起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引才质量。要如实填报人才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线上资料与纸质资料完全一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增强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凡需在线审核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即时完成人才进编备案资料的在线审核工作。

  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破四唯”“立新标”并举

  为有效破解当前职称评审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四唯”等“一刀切”、简单化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近期江苏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评价制度环境。

  《通知》明确,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一经查实,一律撤销职称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通知》要求,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向职称评审中“不看能力论学历、不看业绩数年头、不看成绩数论文、不看贡献数奖项”等做法开刀。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树立“六个注重”的鲜明导向。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

  建立数字经济职称制度体系 助推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为主动服务全省广大数字经济人才日益精细化的职称评价需求,江苏决定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数字经济工程专业,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经济工程职称评价制度体系。

  根据该体系总体规划,江苏省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首批设置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智能交通等10个子专业。并对10个具体专业分别制定了具体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每个子专业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称层级,最高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上坚持科学精准、分类评价,10个子专业评价标准尺度上大体相当,对每个子专业又分别结合各自特点设置了一些有区分度的评价指标,比如集成电路专业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设置为评价指标,大数据专业将在知名开源社区推广应用设置为评价指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3个专业还对职业伦理提出了专门要求;同时适应数字经济新兴专业特点,淡化期刊论文要求,分别增加了诸如国际奖项、行业竞赛、行业标准、行业奖项等新的评价指标,落实了职称制度改革“破四唯”要求。目前,省人社厅已经对全省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工程职称评审作出部署,调整组建相关专业职称评审评委会,确定10个子专业各自的职称评价渠道。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

  截至去年底,江苏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5000家,年营业总收入已超2000亿元。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期,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不少于3家,省级产业园不少于24家,国家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不少于3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不少于30家,行业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市场化服务就业占比达80%,力争基本建成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意见》从专业高效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高质量推动行业协同发展、高质量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高质量推进行业集聚发展、高质量促进行业开放发展、高质量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六个方面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明确了任务方向。

  《意见》明确了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持举措。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等项目,按规定享受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于数字转型的研发投入,可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上市、发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快速扩大规模实力。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鼓励社会资本及国际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三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培育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拓展行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双通道”。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大标准制修订和宣贯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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