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盐城出台“1+6”系列政策文件

2022-12-14 21:20:06| 来源:中国网·美丽盐城|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聚焦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出台《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聚焦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出台《盐城市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办法(试行)》和《盐城市百名菁英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盐城出台“1+6”系列政策文件

  中国网·美丽盐城讯 聚焦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出台《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聚焦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出台《盐城市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办法(试行)》和《盐城市百名菁英“强村行动”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出台《关于鼓励村党组织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快递进村、产品出村的实施意见》;聚焦优化乡村公共服务,出台《盐城市乡村党群服务综合体建设标准》;聚焦有效实现党的领导,出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责任清单》……从12月14日盐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有效破解基层“三农”发展瓶颈,该市正式出台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1+6”系列政策文件。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盐城是农业大市,农业是盐城大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前景广阔、潜力无限。”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成辉说,制定系列政策文件,就是积极响应二十大精神,把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进一步找准农村党建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同时从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层面,聚焦基层现实难点堵点靶向发力、破题解难,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基础、释放“三农”发展活力。“文件共分七个方面,站位全局、基于实践,宏观层面上作出系统谋划、整体设计,微观层面上突出聚焦问题、靶向施策,着力发挥政策的基础性、导向性、激励性作用。”据悉,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负责同志参与,深入全市11个板块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县(市、区)委、县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书记、农村支部书记以及17个市直部门(金融保险企业)意见建议。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着眼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实施政治引领铸魂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增强乡村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干部政治能力,把准乡村振兴前进方向。实施产业引领增收工程,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重点,创新产业链党建模式,运用金融工具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厚植乡村振兴发展根基。实施人才引领赋能工程,以统筹农村人才资源为路径,通过创业型村支书建设、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培育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等措施,优化乡土人才存量、扩大实用人才增量,夯实乡村振兴智力支撑。实施治理引领暖心工程,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探索推进乡村党群服务综合体建设,防范化解基层矛盾风险,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环境,努力促进基层群众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相协调、共提升。实施组织引领保障工程,以压实各方责任为抓手,健全“抓县带镇促村”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凝聚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培养带头人,既要有“火车头”牵引,也要有“动车组”带动。《盐城市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对所有村干部按照“三类五星”进行分类评定,区分村书记(主任)、“两委”副职、一般村干部3个类别,综合考虑学历、任职年限、考核评价、综合表彰等情况评为1至5星,健全相应分级准入、精准培育、考核管理、激励约束、动态调整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评星结果作为提高报酬待遇、优先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大家把岗位当责任来看、把工作当事业来干。根据《盐城市百名菁英“强村行动”实施办法(试行)》,盐城按照专门选拔标准和程序,从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中,每年择优遴选100名左右接地气、会组织、善沟通的实用人才到村工作,具体分为村务管理岗、兴农创业岗人员,聘用期3年,为乡村人才队伍、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努力让乡村振兴既“事得其人”,更“后继有人”。据悉,目前经过层层筛选,首批挑选的100名村务管理岗人员已经全部到村工作。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班子鼓劲头,发展有准头。针对发展“缺资金、缺人才、缺项目”的实际,新出台的《关于鼓励村党组织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设立乡村振兴共富发展基金,组建专门顾问团,组织重点建筑企业、青商会企业、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口结对镇村,拿出真金白银,实施联建项目,推进真抓实干。针对创业“怕亏损、怕担责”的顾虑,盐城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包括“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给予不低于50%信贷贴息支持”“安排专项信贷额度”“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拓展农业保险”等系列优惠举措,确保贷款有贴息、风险有共担、资源有供给、创业有兜底。针对“忧心收益分配”的问题,明确提出村干部领办或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村集体可支配净收益部分前3年可按30%比例、3年以后可按20%比例用于绩效分配,树立起“激励干事、保护创业、容许失败”的鲜明导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沈卫民,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主任倪一华,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委党建办副主任陈义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委农办副主任倪志成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倪世勇主持发布会。( 文/王继涛 范进 图/王焱)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