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发布 每人可享30万元生活补助

2022-04-21 14:30:55|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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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解读《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诚邀海内外青年博士人才来苏创新创业、书写人生、实现梦想。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发布 每人可享30万元生活补助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4月21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解读《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诚邀海内外青年博士人才来苏创新创业、书写人生、实现梦想。

  实施卓越博士后计划是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省份之一。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建设各类博士后载体1505个,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全覆盖;累计招收博士后近3万人,现有在站博士后9752人。站在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节点上,江苏把博士后人才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建设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卓越博士后计划。

  《办法》共八章三十条,明确了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的范围对象、组织程序、配套政策等。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每年遴选资助900名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报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新近进站人员,指申报时上年度4月至申报当年度3月底期间,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第二类是拟进站人员,指申报年度4月至5月底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办法》明确每年于5月底前确定当年度拟资助人员,6月底前开展资金拨付工作。省财政按每名入选者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立提供的工资等待遇,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统一拨付至入选者所在的设站单位,设站单位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提取管理费。

  《办法》还明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对不符合卓博计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入选者,将取消资助资格、退回全部或部分经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督促设站单位每年度清退不再需要使用的资助资金,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已收回的资助资金按程序上缴省财政厅。

  朱从明表示,卓越博士后计划特别注重强化人才留苏集成配套激励,明确入选者出站留苏的按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明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许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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