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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3月5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03-02 13:23:53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沈洁 许竹  |   责任编辑:DH020
3月2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正式实施。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3月5日正式实施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沈洁 许竹) 3月2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的志愿服务已从单一性向系统性转变,从由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从助贫帮困向“五个文明”全覆盖方向转变。《条例》总结了江苏省志愿服务实践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法治手段破除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向上向善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范,进一步推进江苏省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激发社会活力、凝聚正能量,推进有形态、有韵味、有温度、有质感的美丽江苏建设。

  《条例》共设七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和保障、奖励和优待、法律责任、附则。旨在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整合各类资源、促进有序发展,让志愿服务蔚然成风,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目前江苏省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600万,依法登记并经身份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超4000家。《条例》明确规定:志愿者享有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权利。据介绍,志愿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一是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联系,由其根据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二是可以自行在记录了本人志愿服务信息、且具备出具记录证明功能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打印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3月5日即将上线的“江苏志愿服务”平台具备出具记录证明的功能,今后志愿者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同时,通过“江苏志愿服务”平台,社会公众可以便捷注册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志愿队伍和项目,记录、转移、接续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队伍可以按照规范的流程发布项目、招募管理志愿者、开展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各行业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可以查看实时志愿服务数据,全面了解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数据决策分析。

  据悉,江苏省将在3月5日开展以“志愿江苏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嘉许激励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发布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开展便民利民的志愿服务活动等,营造“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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