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召开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2020-06-03 13:33:14|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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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江苏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江苏省召开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沈洁 许竹)6月3日,江苏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办法》明确总体目标 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据悉,《实施办法》分为7个部分,共计30条,充分体现了江苏省情实际和工作特色,使“三农”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坚持、持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稳住“三农”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双胜利”,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实施办法》明确的“坚持口粮自给、略有盈余”、“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等长期探索形成的重要经验也必须认真坚持。

  二是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要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组织领导农村工作的职责任务,形成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发挥省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省市级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级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三是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落实规划引领、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方面任务,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和城乡融合走在前列,充分发挥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引领作用。

  四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按照构建符合实际、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要求,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求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五是壮大“三农”工作力量。要坚持从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入手,落实培养、培训、引导、激励等举措,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六是完善政策保障措施。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进一步强化要素供给,在资金投入、用地支撑、科技引领、法治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七是强化考核监督。要按照江苏省已经制定出台的《市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按年度开展工作实绩考核监督,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积极通过鼓励激励、考评监督、约谈问责等促进工作改进、水平提升。

  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高质量完成“三农”任务

  江苏省贯彻《实施办法》要求,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

  筑牢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十三五”以来,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02.46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17.47亿元,增长13.2%,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总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39%,比2019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引导普惠性涉农贷款,截至2019年底,全省法人银行普惠性涉农贷款余额3325.6亿元,比年初增长18.4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8个百分点。二是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省财政出资27亿元设立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完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截至2019年底,累计提供农业信贷担保113.98亿元,在保余额81.12亿元。三是设立省级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截至2019年底累计引导发放贷款222.36亿元。四是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8支股权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28亿元,重点投向现代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计划到2022年,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五是合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农业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2018年至今,全省“三农”领域入库PPP项目28个,总投资368.37亿元。

  持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牢固树立“抓整合就是抓投入”的理念,大力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形成支持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力推进乡村振兴 开启农业农村现代新征程

  《实施办法》强调要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并探索开启农业农村现代新征程。围绕这些目标任务,将着重做到“5个推进”:

  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求,切实抓好保供增收任务。一是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粮食方面坚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用好中央和省里扶持粮食生产的好政策、好措施,调动农户的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生猪方面,通过政策再加码、措施再发力,全力推进恢复生猪生产,确保完成生猪生产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以重大项目、重点主体、重要品牌、重点平台、重要支撑为抓手,重点培育8个千亿元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内部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三是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把富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和检验标准,大力推进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和农产品电商发展,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帮助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多措并举发掘农民增收潜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美好生活。江苏省宁锡常结合片区入选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各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一方面,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高水平延伸,加快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另一方面,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把农房条件改善作为苏北地区补短板突破重点,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美丽宜居乡村的基本标准,把特色田园乡村作为美丽宜居乡村的示范样板,全方位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国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去年,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就“共同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今年,正在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实现路径。

  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坚持发挥改革对农业农村的推动作用,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激活乡村振兴活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在巩固完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农村土地改革方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金融改革方面,整合设立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补偿基金,推动农业风险补偿和贷款担保联动,推动农业信贷担保实现更高水平覆盖。开展4个国家级和22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对成熟的改革试验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发挥试验示范效应。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第一,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建立乡村现代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提升乡村社会网格化治理水平。第二,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结推广“马庄经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传承发扬农耕文明,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第三,大力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推广邳州、宿迁等地探索经验,盘活用好农户合法所有外的公共资产资源,着力增强村集体持续造血功能,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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