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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应对疫情出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 惠及93000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7:3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沈洁 许竹  |   责任编辑:DH020
3月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了就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相关情况。全省约有九万三千户纳税人可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应对疫情出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 惠及93000户纳税人

  中国网·美丽江苏 (沈洁 许竹) 3月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了就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相关情况。全省约有九万三千户纳税人可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占全省全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总体纳税人(48万户)的19.4%。

  沈益锋表示,当前经济社会生活总体稳定有序,但疫情也对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救助政策要精准落地,政策要跑在受困企业前面”、“ 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助力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50条和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关”的22条政策。针对本次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从行业角度分析,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影响严重;从企业规模分析,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压力大,受到明显波及;从影响时间分析,今年上半年企业经营都会受到影响。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研究制定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

  据悉,本次江苏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为了方便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都将审批流程后移,采取申请即核准的方式,让困难企业尽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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