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苏写高质量 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生态环境高质量”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素有“苏湖熟、天下足”“天上天堂、地下苏杭”的美誉的江苏交出了靓丽的环保成绩单,描绘了一个富饶、美丽、宜居、令人向往的地方。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环境美”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要内涵,江苏省把“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之一,在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城镇化率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取得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突出成绩,其经济富庶、城镇密集、文脉绵长、名人辈出,都与良好生态有着极大的关系。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与实施“大气十条”的2013年相比,全省PM2.5浓度由73微克/立方米降至48微克/立方米,下降34.2%;优良天数比率由60.3%上升到68%,提升7.7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方面,与实施“水十条”的2014年相比,10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由61.5%上升到69.2%,提升7.7个百分点,劣Ⅴ比例由3.8%下降到1%,下降2.8个百分点。太湖治理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湖体水质稳定在轻度富营养化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5个控制断面均符合输水水质标准。
今年以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8月底,PM2.5浓度同比下降5%,国考断面优Ⅲ比例同比上升19.2个百分点,主要入江支流消灭了劣Ⅴ类。无论是南京长江段江豚戏水、太湖桃花水母重现,还是连云港灌河口伪虎鲸群回归,都是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直观的体现。
治理修复扎实推进。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实现“全覆盖”,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约140万辆,车用汽柴油全部升级到国六标准。“十三五”前三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5.5%,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8%,完成了国家下达总体目标进度的90.5%,有望提前一年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83%,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63%,超过年初的预期指标。
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标准体系3个基础性工程建设方案,截至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省的211个大气自动监测站、64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能力提前至7天,危废处置能力提升到162.67万吨/年。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63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环境监管依法从严。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建立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和“2+N”重大环境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2018年,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侦办环境犯罪案件53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75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在全国率先推行移动执法系统,出台环境执法“543”工作法和现场执法“八步法”,所有执法数据实时上传,避免人为干扰。对环保信用好、治污水平高的企业,实施环保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已达1118家。
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在改革方面,江苏的力度一直很大,被原环保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率先划定省级生态保护红线,配套出台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办法,省财政累计安排补偿资金110亿元;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配环境资源;率先推行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运用经济杠杆提升各地治污动力;率先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配套实施差别水价电价政策,这一做法已在全国推广;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18年以来,损害赔偿金累计4.4亿元,居全国第一。
出台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规定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设立总规模800亿元的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出台绿色金融“33条”,在全国率先推出“环保贷”,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去年5月份推出“环保贷”以来,有138个环保项目获得贷款64.54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4600多万元。(沈洁 许竹)
此外,江苏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78年,全省仅有城市公园59个,园林绿地面积730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 2.7平方米。到 2011年末,江苏省公园绿地面积为4088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长到12.78 平方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近5倍。截至2018年底,江苏城市(县城)绿地面积总量达3309.53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43平方米,到目前,全省共有城市公园1089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大指标在全国保持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