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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江苏规范药品市场 将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7:44:3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殿平  |   责任编辑:张云荣
对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将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新规实施后,药品价格是否会大幅上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

  
图片来源 网络

       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定价目录》、《江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内药品,取消原政府制定的价格。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江苏省物价局将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广大群众看病吃药的合法权益。

  取消政府定价 药价多少市场说了算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袁冬梅介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低价药品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即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对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将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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