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1月10日,在中共淮阴区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区委书记刘泽宇明确要求,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除了在建设法治政府和建好法治队伍方面下功夫外,实行三项制度保证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追究制度,即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审判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并实行严格的记录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健全行政机关支持法院办理行政案件制度,即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
三是完善公民权利保障制度,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到法治建设始终,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