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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出台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发布时间:2015-01-12 12:59:2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周文军   |   责任编辑:曹锐
近日,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对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等进行了规范。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近日,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对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强调以上单位必须执行此文件要求。

  该文件集中采购目录将内容分为三大类:一是货物类,此项目又分为一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及配件、公共礼品和其他货物9个子项目;二是工程类,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工程2个子项目;三是服务类,该项目分为印刷、工程监理、工程设计、软件开发设计、交通工具维修保障、物业管理、国际机票、网络建设及系统集成、大型会展和其他服务10个子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货物类预算金额5万元(含5万元)发上,服务类预算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类预算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为了能够更好地具体执行和操作,该文件还明确规定,一是采购人在上年度末根据下年度采购计划,必须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纳入总预算,采购预算要经过财政部门初审报县政府及县人大批准才能实施,在执行中要严格执行;二是政府采购应当尽量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购买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三是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得以特殊情况为借口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四是规定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为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机构,规定三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加强监督,不禁违规采购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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