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新闻 > 本网专稿 > 正文

跨国婚姻的房产纷争为哪般

发布时间:2015-01-07 16:44:5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王玥  |   责任编辑:徐忠彪
日前,园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涉案的两套房产虽然登记在李红的名下,但是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判决由吉田和前妻各分得一套房产。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异国他乡觅知音,本是一桩美事,可吉田的两段“异国恋”却不免让人唏嘘。没有结果不说,还造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财产纠纷。

  留学中国 对妹妹一见钟情

  1990年,日籍男子吉田来到中国留学,邂逅了温婉的苏州姑娘李红。李红优雅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吉田,吉田的幽默风趣也让李红心动不已,二人的感情持续升温,两年后便登记结了婚。婚后两口子的日子过得甜甜蜜蜜,立即飞往日本定居,并先后在苏州、日本共购置了四套房产。

  八年情断 回到苏州娶姐姐

  婚后8年,吉田和李红因性格等多方面原因分手,李红选择了日本的房子并决定留在日本,吉田则是选择回到苏州。

  独自一人生活在他国,难免有不方便和困难的地方。幸亏前妻的姐姐李燕帮衬着,时不时替吉田置办生活用品,有时见吉田加班晚回还会好心的邀上他上自己家吃饭,这让吉田心中倍感温暖。一来二去,二人互生情愫,恰好李燕也是离异,吉田便决定和姐姐李燕结婚共同生活。

  再度离婚 两处房产争不休

  吉田的第二段婚姻也没能长久,在与前妻姐姐李燕结婚5年后,和平分手了。这时恰逢国内房价飙升,原本在苏州购置的两套房产价值翻了数倍,前妻李红以两套房子均归在其名下为由,称这两套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吉田返还。

  这下吉田不愿意了。买这两套房的时候,国内还不允许外国人在中国买房,无奈之下才将房产归于前妻名下。再说,离婚协议已经写明,位于日本的房产归前妻所有,未还完的房贷也由前妻承担,自己获得苏州的两套房,待日本的房贷还清之后,再办理苏州两套房的过户手续。现在房子升值了,许久不联系的前妻突然出现跟自己要房,是断断不能同意的。双方僵持不下,吉田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院。

  日前,园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涉案的两套房产虽然登记在李红的名下,但是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竞价,园区法院司法鉴定处通过摇号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最后判决由吉田和前妻各分得一套房产,并由前妻李红补偿吉田人民币10万余元。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