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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庄严承诺!兑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20 16:37:23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   责任编辑:DH029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向执行难宣战”,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向执行难宣战”,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据记者了解,江苏执行案件数量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2015年达到48万件,约占全国执行案件总量的十分之一。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江苏法院根据最高院和省委的部署,制定了江苏《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

  明确“四个基本”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目前,各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和落实中。今年1-9月,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33014件,同比增长17.11%;执结255250件,同比增长16.88%;执行到位金额1116亿元,同比增长67.55%。

  全省法院已实施拘留9281人次限制出境2995人次

  全省法院近年来累计向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信息65.61万人次,约占全国总量八分之一,累计促使近5.75万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江苏省法院与45家省级机关召开联合信用惩戒联席会议,推动省委、省政府制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推进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领域办公平台。

  目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同步推送省公用信用信息中心、省住建厅、省工商局、人行南京分行征信系统,嵌入诚信江苏网、江苏招标网,使被执行人不仅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进行高消费,而且参加招投标、对外投资、担任企业高管、贷款等也受到限制。

  各地法院还通过繁华地带大屏幕、公交地铁视频、互联网、手机微信、居委会、村委会公告栏等载体公布“黑名单”,形成了有效的执行威慑态势。

  重点针对涉民生、小标的、农村地区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或信息化手段难以施展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强化运用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手段,常年开展“现场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

  如淮安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会战”;连云港法院今年以来已开展8次全市性的集中执行和专项清场活动;扬州等地法院利用节假日等“老赖”警惕性易放松的时段开展“中秋执行”、“国庆执行”活动;新沂、沭阳等法院运用无人机等科技装备加强执行现场的监控指挥、固定证据等工作;徐州、宿迁、连云港、盐城、无锡、常州、南通等地法院充分利用公众号加强对集中执行的宣传。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已实施拘留9281人次,罚款335件次,罚款金额2170万元,限制出境2995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25人,判决追究刑事责任53人。

  江苏高院与网易、江苏电视台合作,对徐州、苏州集中执行活动进行24小时全媒体直播,引发社会热切关注,仅徐州执行直播活动就吸引了近800万网民围观。

  无锡集中开展的12小时执行活动全媒体直播,是全省前一阶段工作的延续,这项工作还将不断拓展。

  日前,三级法院全面运行《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并全部与最高院成功对接,每2分钟向最高院推送一次数据。已有8.2万件新收案件录入该系统,对执行案件将实现全流程监控。畅通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今年1-9月,全省法院新收执行异议案件5493件,同比上升39.99%。

  江苏省法院今年对消极执行立案监督501件,并先后在苏州、连云港、盐城开展专项案件质量检查。无锡、连云港等地法院通过召开案件质量评析现场会、建立执行局局处长涉执信访巡回下访督办工作机制等强化对执行实施案件的质量监督。

  与阿里巴巴合作开发“执行云”有效疏通“信息拥堵”

  江苏法院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已覆盖金融、工商、国土、房管、税务、公安、住建、公积金、出入境管理、证券交易、交通运输、支付宝、余额宝、芝麻信用等多个领域,信息源不断得到拓展。

  如宿迁中院一次性与当地十个部门联合签署发布十份“红头文件”,共建执行联动机制;南京、无锡、淮安、南通等地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快速查询、涉案机动车查控等联动机制;镇江、宿迁等地法院还探索通过“网络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帮助法院查人找物。

  今年1-9月,全省法院累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近4000万次,查询到存款超过1万亿元、房产168373处、土地103242宗、机动车76321辆、股权及对外投资256723笔。

  江苏高院已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开发江苏法院“执行云”,投入运行后,信息运用效率将大幅提升,有望彻底消除“信息孤岛”、有效疏通“信息拥堵”。

  江苏司法网拍已做到“三个全部两个零”,即全省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需要变现资产全部网上拍卖、拍卖环节全部网上公开,司法网拍实行零佣金、实现零投诉。

  今年以来,江苏省进一步推进拍卖价格确定方式、评估费用收取方式、拍卖公告方式改革,同时推进首轮网拍无法变现资产的“二轮网拍”。各地对涉执资产处置也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如常州法院尝试与税务机关合作办理司法拍卖估税工作,泰州海陵法院探索通过“公租房安置”解决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处置难题。

  今年截止9月底,已进行司法网拍40615次,成交金额225.01亿元,同比增长7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约8亿元。苏州中院10月4日网拍上市公司全新好(股票代码000007)3100万股股份,吸引了近7万人网上围观,经过127次竞价,6.4亿元起拍以8.31亿元成交,刷新了全国网拍最高成交纪录,每股成交价比流通股股价溢价超过10%。

  重点解决终结执行管理不严恢复和退出不畅问题

  建立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的退出执行及恢复执行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的若干意见》,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依照法定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是开发终本案件管理系统,对终本案件实行单独管理,目前已录入案件70.37万件。

  二是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对被执行人继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同时规定,经过严格筛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没有故意逃避执行的情形的,可以将被执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三是借助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等财产每6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搜索,发现财产或财产线索的,立即自动恢复执行。

  今年1-9月,已有36867件案件恢复执行。纳入系统动态管理满3年,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将案件从系统中退出,不再依职权进行动态管理。

  四是对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确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没有履行能力等执行不能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江苏法院出台《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对符合破产条件情况的告知与释明、移送破产的条件和程序、移送前准备、破产受理后的衔接等进行明确规定,畅通“执转破”渠道。

  设立审查协调小组,推进由业务庭与执行局法官组成混合破产合议庭,集中解决“执转破”案件。

  全面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

  江苏作为最高院确定的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正在全面推进以下改革措施:一是设立与执行局相分离的执行裁判庭,强化对执行实施行为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二是加强统一管理,强化执行力量的高效利用。通过建立下级法院任命执行局局长须经上级法院政治部、执行局考察同意等机制,确立执行局在纵向上行使司法监督和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在横向上建立跨地区案件协调执行工作机制。

  三是调整并明确三级法院执行局的职能定位。高(中)级法院执行局主要职能调整为对辖区内法院的监督、指导。同一被执行人涉案200件以上的,集中提级到省法院或中院执行。

  四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配备专职副主任和专职技术、查控、警务人员负责运行和维护,集中办理网络司法查控、执行线索举报电话接听、下达调度指令等工作事务。

  五是实行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执行警务保障。推行以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协作办案模式,每个团队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执行实施人员根据自愿原则转任司法警察,编入警队派驻执行局。

  基本解决执行难,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今年以来,不少地方人大专门听取了人民法院有关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报告,数百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一线,亲身参与法院执行行动。

  各地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执行联动机制给予了巨大的支持,无锡市委、市政府两办还专门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尽管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力度以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都是前所未有的,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解决“执行难”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全面、理性的认识“执行难”,对于一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社会风险的体现,要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

  据悉,下一阶段,江苏法院将继续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推动全省执行工作实现新提升新发展,兑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通讯员:李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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