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讯 10月12日上午,启东市北新路政管理中队路政人员及时制止了一起占用公路经营花木,对当事人刘某进行了教育,整改了公路安全隐患。
上午9时许,该中队路政人员巡查至S221线185K+010M时,发现左侧前方有人正从车辆上搬下盆栽花木,按序放在路面上,大家上前看个究竟,只见一共有三排四五十盆花木,占用了约30平方的路面,原来是当事人刘某在这里卖花木。
怎么能在公路上做买卖呢?分队长黄向华当即责问刘某,告知其必须遵守公路法规,同时耐心解释,这条线路车流量很大,设置限速是100公里,若无视生命安全做买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可想象。要求当事人立即把花木搬走,建议去生意场所经营。刘某听后,认识到自私的行为将带来不测的后果,在路政人员的共同动手下,很快搬走了花木,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