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讯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冒高温进行现场勘
验,并协调双方当事人配合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扬。
原告王某于2014年5月与被告某公司签订《阳光花房建造施工合同》,约定由王某为该公司建造阳光花房。7月份,阳光花房施工完毕,但被告公司一直未付清原告的工程款,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进行价格鉴定。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进行了大量的调解工作。鉴定时,承办法官冒着高温亲自来到现场。尽管现场阳光花房已闲置已久,草木丛生,但承办法官不惧困难,顺利完成了对现场的勘验。经此次勘验鉴定,原被告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当事
人也对承办法官冒高温亲临现场进行勘验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