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讯 近日,沭阳县财政局、物价局专门发文,自2015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实施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不再实行审核许可制度,这是沭阳县响应上级要求制定的地方性规范制度。
根据文件规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算度审验制度,《收费许可申请表》和《收费许可年度审验表》同步废止,全县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全部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即收费单位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
收费报告及收费清单制度,要求收费单位将批准的收费目录实行清单制,清单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监督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文件还规定,凡进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方可申请财政票据实施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领取税务部门的经营服务性票据按标准收费,所有收费单位必须实行收费清单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将制度在收费场所上墙公布,县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实行巡访督查制度,没有实行上述制度的收费一律视为违规收费,并视其情节进行相应行政处分和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