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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5-07-17 11:30:3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吴东琳  |   责任编辑:顾晶
日前,笔者从灌南县财政部门获悉,该县从2015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集中供养的由每月1530元提高到1700元,社会散养由每人900元提高到1000元。

  中国网·江苏讯 为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日前,笔者从灌南县财政部门获悉,该县从2015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集中供养的由每月1530元提高到1700元,社会散养由每人900元提高到1000元。

  据了解,此次标准的提高,将惠及符合发放条件的119名孤儿。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县财政局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按标准实行财政直发。协同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加强孤儿生活费审批、发放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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